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6]000228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梅溪湖康复医院能力提升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外线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11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采购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中标金额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下浮5%,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及投标价格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代缴。

现更正为采购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中标金额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下浮15%,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及投标价格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代缴。

2、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付款方式: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2)进度款:材料全部进场并验收合格、土建施工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60%;(3)竣工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顺利送电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经审计审核后付至审计额的97%,剩余审计金额的3%待质保期满后,甲方一次性无息支付。

现更正为“(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2)进度款:材料全部进场并验收合格、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60%:(3)竣工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顺利送电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竣工结算审核并双方签认后付至合同金额的97%,剩余3%待质保期满后,甲方一次性无息支付。”

其他内容不变。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周成

电话:19719917822

2、采购人

名称:湖南省财贸医院

址:长沙市岳麓区麓松路485号

联系人:唐丹

邮编:410000

电话:0731-85192018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267号晚报大厦19楼1901室

联系人:周成、李志强、赵艳、黄艳林、马伶韵

邮编:410000

电话:0731-85018855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