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贸医院梅溪湖康复医院能力提升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外线工程项目磋商更正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6]000228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梅溪湖康复医院能力提升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外线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11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采购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中标金额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下浮5%,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及投标价格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代缴。”
现更正为:“采购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中标金额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下浮15%,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及投标价格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代缴。”
2、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付款方式:(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2)进度款:材料全部进场并验收合格、土建施工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60%;(3)竣工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顺利送电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经审计审核后付至审计额的97%,剩余审计金额的3%待质保期满后,甲方一次性无息支付。”
现更正为:“(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2)进度款:材料全部进场并验收合格、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60%:(3)竣工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顺利送电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竣工结算审核并双方签认后付至合同金额的97%,剩余3%待质保期满后,甲方一次性无息支付。”
其他内容不变。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周成
电话:19719917822
2、采购人
名称:湖南省财贸医院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麓松路485号
联系人:唐丹
邮编:410000
电话:0731-85192018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267号晚报大厦19楼1901室
联系人:周成、李志强、赵艳、黄艳林、马伶韵
邮编:410000
电话:0731-85018855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