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贸医院2023年预算公开
索引号:430S00/2023-0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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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3-06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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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湖南省财贸医院2023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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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如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也需公开空表。
第一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湖南省财贸医院,前身为湖南省商业职工医院,始建于1951年,隶属于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财政差额补助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政府主办的非营利性二级综合医院。非营利性三级专科医院“湖南省梅溪湖康复医院”(一期)在建中。
我院以团结协作,患者利益至上为医院核心理念,以贯彻落实新时期我国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促进医学事业发展为医院宗旨,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新时期党和国家医疗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坚持公益性,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推动医院各方面事业健康发展。
(2)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疾病预防、健康教育等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3)承担省内医学院校临床实习,督促院内医护人员继续医学教育,促进医学人才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4)开展临床医学研究,推动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5)按照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和卫健委部门批准范围开展对外交流和区域合作。
(6)按照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和卫健委部门批准范围承担市、区重大活动医疗保障任务。
(7)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助。
(8)承担省、市卫健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9)开展对口帮扶、送医下乡等健康扶贫和志愿者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目前医院开设有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老年病科·肿瘤内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内分泌科·消化内科、中西医结合·康复医学科、骨科、泌尿外科·普外科、麻醉手术科、急诊科、妇科门诊、康复门诊、口腔科、皮肤科、耳鼻喉科、体检中心、康复治疗中心、中西药房、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多个临床医技科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单位收入预算7020.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20.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4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038.50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较去年增加84万元,事业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954.5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单位支出预算7020.1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456.1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038.50万元,主要是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074.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3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020.1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4万元,占18.67 %;卫生健康支出2456.10万元,占81.33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3020.1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培训费及拟举办的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支出。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7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02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20.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医院等事业单位开展医疗服务活动、按国家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取得的收入。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