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级护理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重症监护患者。
3、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4、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5、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6、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护理要点:
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6、实施床旁交接班。
     一级护理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5、放、化疗后毒副反应产生,生活不能自理,病情危重的患者。
护理要点:
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二级护理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1、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护理要点:
1、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三级护理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1、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2、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护理要点:
1、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