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贸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方案
 
湖南省财贸医院院始建于1951年11月,是差额拨款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为二级综合性医院,隶属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医院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人,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 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和省供销社的领导下,医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医院人事科,负责组织整个招聘工作, 省供销社纪检监察部门和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学历层次与实际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勤奋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年龄和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财贸医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7年4月25日10时至 5月9日17时止(休息日除外)。
报名地点:湖南省财贸医院人事科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请应聘者到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nrst.gov.cn)表格下载中心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同时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到我院人事科报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相关资格证书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获得。
(三)资格审查: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在湖南省财贸医院网站予以公示。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 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同意,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 ,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技能操作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医学三基知识。
  技能操作、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技能操作和面试人员。技能操作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动手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能力等。
  参加考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省财贸医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及是否违反政策法规等情况。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通过审核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731-85171178(医院人事科)
          0731-84403104(省供销社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5818120 (医院纪检)
0731-84403259(省供销社纪检)
                                   
 
 
 
 
湖南省财贸医院
                                  2017年4月14日
 
 
 
 
 
 
附件:
湖南省财贸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部门
 
计划
专业
  学历学位  
年龄要求
其他要求
心血管内科
专业技术人员
1
临床医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5岁及以下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主治医师以上职称者,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普外科
专业技术人员
1
临床医学
研究生及以上
35岁及以下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主治医师职称者学历可放宽至本科;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岁以下。
呼吸内科
专业技术人员
1
临床医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5岁及以下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主治医师以上职称者,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骨科
专业技术人员
2
临床医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5岁及以下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主治医师以上职称者,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康复科
专业技术人员
1
  针灸推拿
大专及以上
28岁及以下
同等条件下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者优先。
专业技术人员
3
康复治疗
大专及以上
28岁及以下
同等条件下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者优先。
老年病科
专业技术人员
1
临床医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5岁及以下
同等条件下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优先。
妇产科
专业技术人员
2
临床医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5岁及以下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主治医师以上职称者,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手术麻醉科
专业技术人员
2
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30岁及以下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主治医师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
急诊科
专业技术人员
4
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30岁及以下
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主治医师职称。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岁以下。同等条件有住培证者优先;
超声科
专业技术人员
2
临床或影像专业
本科及以上
30岁及以下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主治医师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
检验科
专业技术人员
1
检验专业
本科及以上
30岁及以下
具有执业资格证。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主管检验师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
影像中心
专业技术人员
1
影像诊断
本科及以上
30岁及以下
同等条件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优先。
药剂科
专业技术人员
1
药学
本科及以上
30岁及以下
 
手术麻醉科
专业技术人员
2
护理
大专及以上
25岁及以下
 
妇产科
专业技术人员
2
助产
大专及以上
25岁及以下
同等条件,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或有母婴保健者,年龄可放宽至30岁以下。
护理部
专业技术人员
17
护理
大专及以上
25岁及以下
同等条件,具有执业护士资格证者优先。具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至30岁以下。
财务科
专业技术人员
2
会计
本科及以上
28岁及以下
同等条件,有财务工作经历者优先。具有二级及以上医院会计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至30岁以下。
设备科
专业技术人员
1
设备维修
大专及以上
30岁及以下
须熟悉医用器械、医用仪器、电子机电维修。
专业技术人员
1
计算机
本科及以上
30岁及以下
同等条件,具有IT行业工作经历3年及以上者优先。
人事科
管理人员
1
人力资源管理
本科及以上
25岁及以下
同等条件,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韶光分院
专业技术人员
1
检验专业
大专及以上
28岁及以下
同等条件,具有检验士及以上资格证者优先。
 
备注:年龄计算,25岁以下即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28岁以下即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32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